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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9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认证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已经由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
在2016年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削减比例达到70%以上,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是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仅有保留的国家职业资格工种之一,并重新制定了职业定义描述(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和公示了新的职业代码2-06-08-01.(详见2015年中国职业分类大典最新版介绍)。根据2019年12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消息,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又一轮新的改革,为进一步体现专业属性,部分专业的职称名称直接以专业命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职称名称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由此可见,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是我国最有保障、最具权威性的人力资源管理行业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是行政、人事管理岗位上岗必备证书。在业界未来5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被评为十大黄金职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面授培训时间:2020年9月24日-9月26日(24日报到)
鉴定考试时间:2020年9月26-27日 报名截止(7月30日)
二、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管理、薪资福利保险、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六大模块,人力资源规划;职业生涯设计;岗位描述;人员招聘;员工培训;员工激励;绩效考核;薪酬福利设计与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相关内容。
四、相关费用和证书颁发
高级/一级:XXX元/人 中级/二级:XXX元/人 三级/XXX元
(费用含教材费、资料费、辅导费、报名费、鉴定考试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道前一周,下发报道通知。
经培训合格者,可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考核鉴定。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证书是唯一一个由政府权威机构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证书采用全国统一编号,可登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真伪。
五、报名方式和报名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7)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8)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1)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摘自《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
报名参加考试鉴定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学历证书彩色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蓝底彩照4张。
申报人员需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及有关费用提前寄(汇)至指定地址/账户,公司将据此向申报人员寄发《国家职业资格申请鉴定表》等考务安排。并报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审定。
六、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010-81536805 邮箱:417494244@qq.com
联系电话: 189 1109 2883(同微信)韩老师